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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负弱小本不该 敲诈勒索终被处

作者:123 来源:未知 日期:2023-12-18 08:56:11 人气:6 评论:0 标签:知识 法律

16 岁的小朱与 15 岁的小李是初三的同班同学,平时就好自称大,恃强凌弱;二人家庭经济都较困难,很羡慕有钱的同学穿名牌。一天,一个低年级学生穿了一双耐克鞋在路上一脚把一块石头踢到小朱的身上,小朱很生气想教训教训这个小同学。小李一看一双新的耐克鞋,就说把这双鞋换过来穿穿算了,小同学不肯,二个人上去一下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脚,小同学只好把鞋给了小朱。小同学的家长报了案,小朱与小李被叫到了公安局。经查,小朱和小李还数次向其他小同学强索人民币,有的 2 元,有的 1元、5 元,最多一次强索17 元,后因被害人要求返还 7 元,总共强索金额 31 元,学生家长反映十分强烈。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条例》与《预防未成牛人犯罪法》作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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